大疆侵权风波调查 业内:中国企业间的反复对抗
2015年6月11日,法院前往道通智能的厂房进行证据保全裁定,“经过检查,在该地点未发现无人机的生产线及设备,在仓库未发现无人机的成品,但在物料仓库发现一些未组装的无人机配件,且在成品仓库外发现X-STAR3USERMANUAL。道通科技公司无人机制造总监李元军陈述称,该无人机配件及手册均系为研发无人机所作的准备。道通科技公司在庭审时确认其公司正在研发被控侵权产品X-STAR无人机,但并未最终定型,也未推向市场销售,大疆公司提交的证据均未显示X-STAR无人机的售价可以证明这一点。” 最终,法院在二审判决中维持了驳回大疆诉讼申请的判决,一是基于道通智能和道通科技两家公司的独立经营,二是未发现道通智能在国内生产、销售无人机的行为,“对涉案专利和被诉侵权外观设计的比对,已无事实基础和比对必要”。 一位知情人士介绍称,在该案过程中,大疆和道通曾谈过“和解方案”,道通方面提出要求大疆支付200万美金,并要求参与每台“御Mavic”系列的分销分成,因此最终并没有和解成功。 2016年,大疆方面又在美国对道通智能提出诉讼,指控道通智能侵犯其在美国注册的4项专利,包括3件美国发明专利(9016617号、9284049号、9321530号)和1件美国外观设计专利(D691514),涉及多旋翼无人机的上下壳体一体化结构;该诉讼实际上是2015年两家公司在国内案件的一个延续。2017年5月,大疆又在美国华盛顿西区联邦地区法院起诉道通智能。随后,上述两起案件合并审理,目前还未有结论。 爆料 道通疑似购买专利起诉大疆 2018年4月,道通智能的子公司在美国起诉大疆侵犯其专利,专利分别为7979174(简称174)号的“自动载具速度的自动规划和调节”和9260184(简称184)号的“紧凑型无人旋转飞行器”。道通方面表示,大疆的多款主要产品包括“御Mavic”系列、“晓Spark”系列、“精灵Phantom”系列、“悟Inspire”系列等都侵犯了其上述两件专利,且多款产品处于在售状态,请求法院判罚赔偿金,该案目前还未有定论。
而此次道通提请的337调查也是基于包括上述174号、184号和另一10044013(简称103)号专利侵权的。不过,在道通提交的材料中可以看出,前两份专利并非是道通最初申报的,而是从他人手中取得的。其中174号专利于2011年被授予,彼时道通还未建立。据美方专利商标局数据,174号专利于2017年10月才转至道通智能,184号专利于2017年11月转至道通智能。半年后,道通方面对大疆提起相关诉讼。一位了解大疆情况的人士告诉北青报记者,此次道通用来起诉大疆的专利是他们特意买来起诉大疆的。“国际上有许多这种专利贩子,会专门购买一些专利打官司,现在道通就是这样做的。” 文/本报记者 温婧 (编辑:宿州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