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丨健康医疗大数据领域的政策和法律问题
发布时间:2021-06-23 18:15:03 所属栏目:大数据 来源:互联网
导读:随着云计算、物联网技术的持续发展,互联网日益加深对医疗健康产业的渗透乃至重塑。在此契机下,医院的信息化建设得到有效推进,移动医疗产业也呈现出迅猛发展的势头。互联网技术与医疗健康产业的日益融合,空前扩大了医疗数据的规模,于是越来越多的企业开
2015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李克强总理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互联网+医疗行业”进一步推动互联网与传统医疗行业的融合。 2016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将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共享开放。 2016年10月22日,为推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应用发展,福建省、江苏省及福州、厦门、南京、常州被确定为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与产业园建设国家试点工程第一批试点省市。 2016年10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其中特别提到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推进基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医疗健康大数据开放共享、深度挖掘和广泛应用。 3 发展健康医疗大数据面临的现实障碍 虽然在宏观政策层面国家对于发展健康医疗大数据是鼓励和扶持的,但是具体到政策落地和具体操作,尚有多项现实性难点和障碍需要攻克和破除,主要包括: 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共享和开放程度不高 医疗卫生机构无疑是采集和存储健康医疗大数据的主力军,而且相比较基于移动医疗应用所产生的数据,源自医疗卫生机构的数据特别是电子病历数据(EMR),具有更高的准确度和商业开发价值。但是在目前的医疗体制下,医疗卫生机构很难有动力去共享这些数据,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公众领域之间,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数据壁垒。数据孤岛效应一方面造成了患者数据重复采集和医疗资源浪费,另一方面也阻碍了健康医疗大数据的系统性开发和建设。 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医院信息化程度的提升,院际之间的数据壁垒有望被进一步打破。国务院办公厅在《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建立跨部门密切配合、统一归口的健康医疗数据共享机制;《“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到,要消除数据壁垒,建立跨部门跨领域密切配合、统一归口的健康医疗数据共享机制,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应用信息系统数据采集、集成共享和业务协同。 由此可见,未来在政府牵头和多部门协调配合下,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应用会得到系统性开发和建设,院内数据孤岛状况有望进一步改善甚至根本性破除。但是,未来该等医疗数据资源是否会向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开放以及可能开放的程度,目前尚未可知。另外,建设全国健康医疗数据资源集成和共享平台涉及多方监管部门和参与主体,实施起来存在较大难度,距离平台最终建设完成乃至进一步开发和利用可能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在此期间,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可能只能通过开展双边合作的形式使医疗卫生机构共享数据资源,小心翼翼的探索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开发和应用。 (编辑:宿州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